3月9日,科技部对“十一五”期间国家支持完成的数百项重大科技成果进行了公开推介。项目类型包括“863”、“973”、“国家科技支撑”、“科技重大专项”等科技专项,主要涵盖生物医药、节能减排、农业科技、新能源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。全国政协副主席、科技部部长万钢出席推介会并致辞。 据介绍,“十一五”以来,我国科技发展进入了重要跃升期,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,取得了一大批具有影响力的标志性重大成果,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。如成功发射神舟、嫦娥系列飞船;研制成功“天河1号”千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;成功完成载人潜水器3000米海上试验;研制成功zui高时速达486.1公里的高速轨道列车;成功推动了新能源汽车、太阳能利用、环保技术和半导体照明等一批*及产品的示范应用等。 “十一五”以来,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断完善,通过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,一批研发基础好,市场需求大的重大产品快速进入市场,直接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。通过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,有力地促进了政产学研用紧密合作。我国还探索实践了有效集聚中央和地方科技资源、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新模式,实施了“十城千辆”、“金太阳”、“十城万盏”、“下一代广播电视网”等应用示范工程。 同时,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投入方面,财政性资金投入不断加大,使用方式不断创新。科技与金融进一步结合,多元化、多渠道、多层次的科技投融资体系逐步形成,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投融资渠道明显拓宽。 在科技成果转化环境建设方面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。修订实施《科学技术进步法》,自主创新的法律保障基础更加牢固。《*战略纲要》对知识产权的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进行了全面部署。国家高新区成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基地,2010年56个国家高新区营业总收入达到10.6万亿。科技中介机构数量快速增长,规模不断扩大,新型科技中介组织和科技服务形式不断涌现。 “十二五”时期,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、建设创新型国家将进入攻坚阶段。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。一是突出需求导向,聚焦重大问题,按照产业链和创新链进行系统设计,汇聚科技资源,组织实施一批专项任务;二是系统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,进一步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和激励作用;三是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,突出企业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主体作用;四是继续发挥国家高新区的集聚、辐射和带动作用,加强公共服务平台、技术交易市场、技术转移机构等服务体系建设;五是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,着力突破企业创业融资难的问题;六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政策法规,创新产业化项目组织和评价方式。 |